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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修改协会会费、赞助费收取标准的通知
发布人:admin 发布时间:2017/6/8 来源:本站

各会员单位:

经温州市激光行业协会一届三次会员大会全体参会会员表决通过。协会2017年的会费、赞助费收取按照以下标准执行:

   (一)会长单位:50000元/年(会费及赞助费);

    (二)副会长单位:10000元/年(会费及赞助费);

    (三)理事单位:3000元/年(会费及赞助费);

    (四)普通会员单位:800元/年。

    会费及赞助费是保障协会正常运转和开展会员服务的基础和前提,请各会员单位予以支持,按时、足额缴纳。

    联系人:唐爱敏、林双       电话(传真):88169099

通讯地址:温州市高新区高二路107号圣特立集团A栋305室。

在此通知发布之前已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,多出部分可抵扣2018年度会费。

 

附件:UpLoadFile/20170608090503.pdf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温州市激光行业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○一七年六月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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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地址:温州市高新区高二路107号圣特立集团A幢305室 电话:0577-88169099 邮编:325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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